这辈子收到的情书不多。
那个年代,暧昧都只在高考结束后,更何况情书。刚踏进大学的校门,暧昧就接踵而来。远方飞鸿,来自青梅竹马的发小。从穿开裆裤起就一起混,直到高中,熟悉得就像舅舅家的孩子。他暧昧了,我当玩笑了。于是,如果我没有自作多情地理解错的话,也许错过了一段可能的浪漫。
大学前两年,每个假期都会有高中班上的男同学来家里闲坐,气氛并不热烈也不亲和,只是淡淡地说着话。三年同窗,男女授受不亲,交情不深,如今依然不深,唯有一人是前排的他;也唯有此人,四次家访都有他的身影。暧昧是这样的玩法吗?我不懂!
某一年的中秋节,老乡聚会,结尾有一个节目,在座的男生投票选女生,我侥幸摘得桂冠,带一身桂花香回到宿舍梦会白马王子。不知当初的那些男生里可也有些许暧昧。至少其中一人远不止暧昧,而是行动。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,自习教室的外面,直截了当地发表交友宣言。勇气可嘉,莽撞无比,结果可想而知。
论勇气,永远是后生可畏。大学二年级的小学弟,把目标锁定在我这位研究生三年级的已婚妇身上,是何等的勇气;更何况,那女子是这位学弟的上铺的当时的女友现在的老婆的……嫂子。
真正的情书,只有一人写过给我。
就在那年的3月15日,我被那封情书俘获。